卢德之:拼命赚钱、省钱,拼命为神圣事业花钱(2)(4)

卢德之是中国最早加入“全球慈善圈”(GPC,Globle Philanthropists Circle)的中国富豪之一。该组织由美国洛克菲勒家族第四代戴维·洛克菲勒及其女儿佩姬·杜拉

本文由稀音在线发布于20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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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稀音传媒”,原作者慈善公益平台

  卢德之是中国最早加入“全球慈善圈”(GPC,Globle Philanthropists Circle)的中国富豪之一。该组织由美国洛克菲勒家族第四代戴维·洛克菲勒及其女儿佩姬·杜拉尼共同发起。这一组织更倾向于凝聚政商家族之力,探讨更多的则是“战略慈善”话题。

  建设合作派

  卢德之正在探索一条实现共享的新方式—公益信托。

  200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对信托有这样的描述:“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2013年11月,第五届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年会召开,卢德之作为论坛轮值主席单位的负责人发言时,谈到可以利用深圳前海的金融创新优势,率先开始进行公益信托的试点。说者有意,听者也有心,在台下坐着的深圳市民政局负责人,会后专门找到卢德之交流公益信托的问题。这之后,双方进行了多次会谈,交换观点看法,还专门拜访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当时有人泼冷水,称不看好公益信托的试点。“我对这事只抱有50%的把握,但要付出100%的努力,能办成,当然是非常好的。即使是不成功,至少也能知道问题在哪里。第一次公益信托试点探索失败了,也会是非常有启发性的,其影响力不可小视。”

  2014年初,卢德之亲自带队去深圳,跟深圳市民政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共同推动在深圳前海开展公益信托的试点探索。

  做任何事,总要有些理论上的准备。为此,卢德之指示华民慈善基金会执行团队要先进行课题研究。“我们征询过一些专家的意见,发现不少人对公益信托还比较陌生。”朱光明说。有人推荐了香港的信托专家,交流后发现,他们对信托非常了解,但对大陆的实际情况却并不熟悉。甚至想到过让律师事务所来做,但课题研究方面并不是律师事务所的专长。经过多方考察,华民慈善基金会最终选择了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来承接这个课题。“金锦萍是务实的,而且懂得掌握分寸。”卢德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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