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殴同学致死,校园暴力何时休?

贵州纳雍县一中学生被同学围殴致死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熊丙奇 据贵州省纳雍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2015年7月4日上午,曙光中学校外发生一起学生因矛盾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死

本文由稀音在线发布于20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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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殴同学致死,校园暴力何时休?


贵州纳雍县一中学生被同学围殴致死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熊丙奇

  据贵州省纳雍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2015年7月4日上午,曙光中学校外发生一起学生因矛盾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受害人郑某经送往乡卫生院进行抢救无效死亡。其同学表示,郑某的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校表现乖巧,事发疑因考试期间郑某未给同学抄袭而遭殴打。此外,死者的堂哥称警方调查后告知家属,事发因打人的学生看不惯郑某而动手;参与者共有13人,均为该中学的学生,年龄在十四五岁左右。不过该说法尚未得到校方和警方的证实。

  由于被打致死的学生,是一名留守儿童,舆论把这起案件与留守儿童的安全联系起来加以讨论,而在笔者看来,这起事件的本质是校园暴力,是同学向同学施暴。最近一段时间来,类似的校园暴力已经发展到令人发指的地步,针对频繁爆发的校园暴力,我国应该反思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与管理了。

  几名学生伙同在一起,围殴、侮辱一名同学,手段极其残忍,这是近来发生的校园暴力案的共同特点,甚至有的还在殴打、侮辱同学时录像,随后把视频发布在网上炫耀。是什么让未成年的学生,无法无天到这种地步?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根本就不懂得法律,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缺乏做一名合格公民的基本价值观。

  对学生从小进行法律教育和规则教育,这是教育培养合格社会公民最重要的内容。学生入学的第一课,就应该教育他们要保护自己不受别人伤害,也不能伤害别人。可是,我国中小学却十分缺乏这方面的教育,很多学生缺乏保护自己的意识,更没有尊重他人的基本行为规范。比如,在公共场合,我国的中小学生如果在一起,一定是人声鼎沸,即便这一场合要求安静,可学生们还是打闹在一起,如果有人去劝说,很多学生并不会理睬,还会用白眼回击。而在日本、美国,笔者多次碰到中小学生团队入住宾馆,都是安安静静的,学生排好队,就是有交流,也是压低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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