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收买被拐儿童拟一律追究刑责

本报北京6月24日电(记者王亦君)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今天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删除了收买被拐儿童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改为满足

本文由稀音在线发布于2015-06-25
目前已被网民围观了69次
转载请注明文章地址http://www.xiyinol.com//cn/xiyinguangbo/zhaojihui/2015/0625/336.html
原文来自“稀音在线”,原作者慈善公益平台

  本报北京6月24日电(记者王亦君)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今天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删除了收买被拐儿童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改为满足一定条件可以从轻处罚。这意味着今后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或将一律被追究刑事责任。

  现行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初审稿将对上述行为的处罚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就修正案草案修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表示,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地方提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情况有所不同,在刑事政策的掌握和处罚上应有所区别,对后一种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慎重。

  因此,草案二审稿修改相关条款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公益广告

相关推荐更多>>

新闻报道
北京PM2.5浓度比四年前降2018-12-20
17种谈判抗癌药纳入医保2018-10-23
癌患家庭,拿什么陪你到2018-09-07
不忍扔不敢扔,“无主”2018-09-07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2018-06-13
青海8岁女孩辍学照顾重病2018-01-05
我们是谁 关于稀音在线 联系我们 隐私声明 用户协议
我们做什么 公益宣传 慈善活动 爱心推广
网站相关 网站地图 新闻订阅 标签云

Copyright © 2007-2020 稀音在线™ XiYinoL.Com 版权所有 黑ICP备11003048号-3技术支持:黄牛传媒